一、申請資格:在校期間成績優異且具服務熱忱之本校學生。
• 課輔小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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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(含)以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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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課輔科目的學期成績80分(含)以上為原則。
• 同儕課輔 小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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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輔科目「期中成績」80分(含)以上。
• 北港校區小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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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北港教務分組或導師之推薦,教務分組核定後得以協助教學輔導活動。
• 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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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核結果視學校每學期核定的經費,由教務處統籌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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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時定點: 每週/每科/課輔2~4小時,每學期至多課輔二門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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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科可同時課輔1~3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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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籍生、港澳生、僑生需提供[中華民國有效期限工作證]。
二、培訓:需了解擔任課業輔導老師規範後,始得擔任課業輔導工作。
• 課輔對象
三、課輔鐘點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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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輔小老師時薪2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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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規定辦理勞保與簽定勞動契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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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處另行支應勞雇退納保後衍生之費用。
四、報名路徑(請以電腦→ chrome瀏灠器操作)
• 報名後請同時繳交課輔小老師勞動契約書 紙本一份至各校區課輔窗口。
五、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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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業輔導老師在報名時請斟酌自己時間,盡量不要在媒合時才反應因過度繁忙,無法配合擔任課業輔導老師喔,感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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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曾擔任過本處的課輔老師,下個學年期仍願意繼續協助課輔,也請於下個學年期同樣作線上登記,讓我們知道該學年期您能夠輔導的課程與時間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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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週固定課輔日期及時段,於校內公共區域進行課業輔導(寢室非公共區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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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疫期間,在校內通風處公共區域課輔時,雙方務必全程正確佩戴口罩。
六、相關辦法
七、洽詢窗口(本頁下方)